標題圖片 | 發布主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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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楠西區「臺南市市場處經管楠西公有零售市場」(建物登記謄本:楠西區東勢段99999-17建號)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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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楠西區臺南市立楠西國民中學「前棟、後棟(第二西棟)」(建物登記謄本:楠西區中興段73-1、73-2建號)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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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南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經管大成路一段193巷26號至40號、46號至50號、56號至61號及65號、71號至75號、81號至85號及89號共38間眷屬宿舍」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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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永康區臺南市立永康國民中學「舊有宿舍6棟」(土地登記謄本:永康區永保段170、171、172地號)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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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永康區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經管「蔦松二街32號之建物3棟」(建物登記謄本:永康區鹽東段01、02、05建號)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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