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圖片 | 發布主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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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中西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經管職務宿舍」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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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後壁區「後壁國民中學後棟B校舍建物」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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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白河區「河東國民小學音樂教室」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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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學甲區「宅港國民小學北棟東側」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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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考古遺址審議會108年度第二次會議」旁聽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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