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圖片 | 發布主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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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考古遺址審議會108年度第二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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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南區新興路239之6-35號財稅局經管宿舍」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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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南區「忠靈塔」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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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南區「體育路牌坊」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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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鹽水區「岸內糖廠建物群」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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