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圖片 | 發布主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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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南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大成路一段193巷21、22、23、24、25、76、77、78、79、80號眷屬宿舍(土地登記謄本:南區鹽埕段234-26、234-143地號及新都段91-9、92-6地號)」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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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新營區「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經管開元路10、12號辦公房屋及工業街58號(建物登記謄本:新營段795建號)10號倉庫」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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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財政稅務局新化分局經管新化區「中正路584巷3號、5號、7號、9號及11號建物」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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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後壁區「新東國民小學木造教師宿舍(土地登記謄本:長短樹段4356地號)」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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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北區「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經管東豐路37號房屋(土地登記謄本:北區東豐段1242-42地號)」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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