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主旨 | |||
|---|---|---|---|
| 臺南市考古遺址審議會115年度第3次會議議程暨旁聽申請 一、因場地大小限制,本次會議旁聽之總人數以15人為限,本府得依申請人意見之代表性及申請送達之時間順序,准許其旁聽。
二、請於115年8月19日(三)下午5點前提出申請(以E-mail為主),申請表請寄送至wufang0919@gmail.com,承辦人員收件後將會以E-mail回復。逾時提出者,得不受理。錄取名單將於115年8月20日(四)下午5點前公告於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官網,不另通知。
三、申請旁聽經核准者,會議當天應憑身分證件入場。
四、其他規定詳見《臺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要點》。
五、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06-2213597#616 方先生。
|
|||
| 臺南市考古遺址審議會115年度第2次會議紀錄
|
|||
| 本府警察局永康分局經管「永康區中山南路316巷69弄12-13號警察宿舍」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無。 |
|||
| 本市學甲國民中學職務宿舍(學甲區中正路450巷2、4、6、8、10、12、14、16號)(共計8戶)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無。 |
|||
| 本府財政稅務局經管「佳里區民生街17巷21號公有建物」(土地登記謄本:佳里區區政段522地號、建物登記謄本:佳里區區政段206建號)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