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主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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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佳里區「第5公墓(佳里段390地號)」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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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處經管「永康區大灣段4809-8地號等10筆地號(土地登記謄本:永康區大灣段4809-8、4809-9、4809-31、4809-32、4809-33、4809-35、4809-36、4809-37、4854、4854-2地號)土地內糖業鐵路設施)」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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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經管「大內區石城里74號警察宿」(土地登記謄本:大內區石仔瀨段989地號)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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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佳里區「佳里區公所經管龍安里辦公處及廁所(案址:本市佳里區塭內里塭子內85號(原函為84號)及86號)」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與《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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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考古遺址審議會114年度第3次會議議程暨旁聽申請 一、因場地大小限制,本次會議旁聽之總人數以10人為限,本局得依申請人意見之代表性及申請送達之時間順 序,准許其旁聽。
二、欲申請旁聽者,請於114年8月28日(四)下午5點前提出申請(以E-mail為主),申請表請寄送至wufang0919@gmail.com,承辦人員收件後將會以E-mail回復。逾時提出者,得不受理。錄取名單將於114年9月2日(二)下午5點前公告於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官網,不另通知。申請旁聽經核准者,會議當天應憑身分證件入場。
三、其他規定詳見《臺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要點》。
四、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06-2213597#616 方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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