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冀中央支持啟動整體修復工程
直轄市定古蹟「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位處本市中西區文史核心地帶,從104年起至今,本府文化局陸續完成調查研究與修復再利用計畫、修復工程規劃設計等前置作業外,並在有限的預算經費下,採分階段方式逐項完成增(附)建物拆除、緊急支撐作業及保護鋼棚架搭設等維護工程,致力減緩古蹟本體持續劣化,並於107年開始向中央提案申請補助經費進行修復,惟囿於本工程經費龐大,臺南市每年申請補助的文化資產修復保存案件多,需求經費龐大,例如原臺南水道、水交社官舍群、西市場、原日軍步兵第二聯隊宿舍群…等,以致至109年尚未獲文化部補助。
文資處表示「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整體修復經費約新臺幣1億3千萬元整,龐大的金額確實非地方預算可以全數負擔,且建物過去使用歷程中因使用需求有過度增(附)建及裝修情形,這些都是古蹟修復之前必須要先進行處理的事情。文化局遂於107年向臺南監獄取得代管後,立即同步辦理調查研究、修復設計及相關緊急措施,雖有效減緩劣化速度,但仍需儘速啟動整體修復工程為宜。
「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的前身分別為「歷史建築原臺南刑務所長宿舍」、「直轄市定古蹟原臺南刑務所官舍」、「直轄市定古蹟原臺南刑務所要道館」及「直轄市定古蹟原臺南刑務所合宿」,因見證日治時期司法與獄政分權發展,且包含各種不同形式及功能之建築,完成呈現該時期生活型態與空間,遂於109年8月12日合併指定為「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