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保存紀錄與傳習,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開全國之先,自去(101)年起,開始辦理無形文化資產之保存補助,並頒定「臺南市文化資產理處推動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補助要點」以為申請審查依據。該補助要點以臺南市登錄或列冊之無形文化資產為對象,於每年二月底前提出申請,由文資處聘請具相關領域專長之委員進行審查,本年度補助預算額度為100萬元。
文資處期待申請補助之計畫非僅為活動之辦理,而為無形文化資產各面向之技藝保存紀錄與出版,尤其更強調無形文化資產之教育傳習與向下紮根,務必在時代生活觀念變遷之下,「與時間賽跑」傳承無形文化資產,建構城市之多元文化價值。
今年提出申請之計畫如下:永康廣興宮境內擔餅節活動,學甲謝姓獅團癸巳(102)年金獅陣傳習活動、土庫竹馬文物館、灣裡同安宮五媽婆祖陣演出紀錄保存計畫、台南市永康區三千宮彩繪清潔維護計畫、南聲社傳習喜聲社南管樂團計畫、樹子腳白鶴陣傳習計畫、傳統大木司阜許漢珍結網丈篙技藝實作暨典藏計畫以及王藝明掌中劇團之推廣展演;以上9案均獲核定補助,補助額度總計76萬3000元。
因去年為台南香科年,為配合相關活動,故申請之計畫較多。與去年相較,今年計畫較去年少4案,但亦有3案為首度申請,分別為永康廣興宮境內擔餅節活動、灣裡同安宮五媽婆祖陣演出紀錄保存計畫及土庫竹馬文物館,其餘6案已連續2年申請並獲得補助,顯示該項補助之鼓勵與推動成效。值得注意的是,其中3案為傳習計畫,此正與本處補助之用意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