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公開徵求至115年7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補助對象為合法立案之財(社)團法人、基金會、學(協、公)會、公(私)立研究機構、大專院校及醫院等,請協助轉知符合申請資格之機構、團體依申請說明書規定,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二)計畫申請說明書電子檔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首頁>便民服務>補助公告專區,網址:https://www.mohw.gov.tw/lp-7283-1.html),請自行下載參閱。
2026/7/14 下午 0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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