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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0-3歲兒童發展檢核服務

本市37區衛生所皆有提供0-3歲兒童發展檢核服務。7歲以下兒童應配合兒童預防保健按時接受發展篩檢,若有異常可轉介至本市7家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或3家兒童早期發展服務管理中心接受進一步評估或安排療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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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日期 2024/3/15 下午 02: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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