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7 下午 04:44:11 1259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11條及行政程序法第122條規定,文化部原指定公告之5項原住民族「重要民俗及有關文物」,重新登錄其文化資產類別名稱為「重要民俗」,並廢止原公告之「重要民俗及有關文物」名稱。 相關附件 pdf檔下載,文化部公告 延伸閱讀 「重要民俗-東山吉貝耍西拉雅族夜祭保存維護計 畫」會商會議 2022/12/30 下午 03:5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