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7 2929 本市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37條及「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規定,將2處重要遺址烏山頭遺址及國母山遺址列冊追蹤,其基本資料及涵蓋範圍地號詳如附件。 工程建設或土地開發行為之空間範圍涵蓋列冊遺址者,請依「遺址監管保護辦法」第7條,進行「遺址價值及內涵調查評估」,詳見下圖。 ※本網頁之全文內容可至便民服務-表單下載處下載 延伸閱讀 「隆田考古展示室」因修繕工程即日起暫停開放 2016/10/20 上午 10: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