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址古物組:(一)考古遺址與古物等有形文化資產之普查、列冊追蹤、審議、指定、廢止、調查研究、監管保護、人才培訓、教育推廣及獎勵補助等事項。(二)訂定考古遺址保存計畫、管理出土遺物及本局文物等事項。
遺址古物組員工業務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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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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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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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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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機
(連絡電話為網頁最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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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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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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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綜理遺址古物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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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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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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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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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遺址相關業務(除新市區、善化區、安定區以外之區域)。
2.受理遺址補助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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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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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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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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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遺址相關業務(僅辦理新市區、善化區、安定區)
2.辦理開工現勘相關業務(新市區、善化區、安定區、安平區、中西區、東區)。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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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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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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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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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古物相關業務。
2.受理古物補助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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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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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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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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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私有古物補助相關業務。
2.辦理遺址推廣活動。
3.辦理廟宇彩繪泥塑補助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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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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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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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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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文物相關業務。
2.辦理遺址出土遺物相關業務。
3.綜理本市施工監看計畫、監看報告之審查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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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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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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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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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遺址巡查相關業務。
2.辦理開工現勘相關業務(除新市區、善化區、安定區、安平區、中西區、東區以外之區域)。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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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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