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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古物組

遺址古物組:(一)考古遺址與古物等有形文化資產之普查、列冊追蹤、審議、指定、廢止、調查研究、監管保護、人才培訓、教育推廣及獎勵補助等事項。(二)訂定考古遺址保存計畫、管理出土遺物及本局文物等事項。

遺址古物組員工業務職掌

姓名
職稱
工作項目
分機
(連絡電話為網頁最下方)
許先生
組長
1.綜理遺址古物組業務。
611
方先生
組員
1.辦理遺址相關業務(除新市區、善化區、安定區以外之區域)。
2.受理遺址補助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16
陳先生
組員
1.辦理遺址相關業務(僅辦理新市區、善化區、安定區)
2.辦理開工現勘相關業務(新市區、善化區、安定區、安平區、中西區、東區)。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702
林小姐
組員
1.辦理古物相關業務。
2.受理古物補助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12
陳小姐
約用人員
1.辦理私有古物補助相關業務。
2.辦理遺址推廣活動。
3.辦理廟宇彩繪泥塑補助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704
吳小姐
約用人員
1.辦理文物相關業務。
2.辦理遺址出土遺物相關業務。
3.綜理本市施工監看計畫、監看報告之審查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14
羅先生
約用人員
1.辦理遺址巡查相關業務。
2.辦理開工現勘相關業務(除新市區、善化區、安定區、安平區、中西區、東區以外之區域)。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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